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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硅: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2025-08-13 19:11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框架 - 为规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制定本制度 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制度适用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 并接受交易所事后监管 [1][2]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适用范围 - 信息存在不确定性或属临时性商业秘密时可暂缓披露 以防损害公司利益或误导投资者 [2] - 涉及国家秘密或其他可能导致违反保密规定的事项可依法豁免披露 需履行保守国家秘密义务 [2] - 涉及商业秘密或保密商务信息且符合特定情形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包括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或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情形 [3]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触发条件 - 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若原因消除 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需及时披露 并说明理由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股票买卖情况 [3] 内部审核与程序要求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需审慎确定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不得滥用程序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3] - 需填写审批表 知情人登记表及保密承诺函 提交董事会办公室 由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 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 [4][5] - 暂缓与豁免披露需登记事项包括披露方式 文件类型 信息类型 内部审核程序及其他必要事项 [5] - 内部审核流程包括业务部门提交申请 董事会秘书审核 董事长审批 未通过审核需及时披露信息 [5] 责任追究与制度管理 - 公司确立责任追究机制 对不符合规定的暂缓与豁免处理行为采取惩戒措施 [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并需符合交易所相关规则 [7][8][9] 配套文件与登记要求 - 配套文件包括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办理审批表 知情人登记表及保密承诺函 [10][11][12][13] - 知情人需登记姓名 国籍 证件信息 与公司关系 职务 知悉信息内容及方式等 [12] - 知情人需签署保密承诺函 承诺不泄露信息 不买卖公司股票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