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财证券收警示函 债券业务频遭“点名”
北京商报·2025-08-14 00:24
债券业务屡亮红灯 8月12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川财证券债券交易业务存在公司内部制度建设与内控机制有待完 善、从业人员管理与信息披露不到位、业务合规审查落实不到位、交易行为管理有待完善等问题。因 此,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川财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不是川财证券近三年来首次在债券业务上踩中监管红线。回顾此前,四川证监局对 川财证券就出具了两次警示函,上交所也就相关问题对其"点名"。 具体来看,2022年12月,四川证监局称,发现川财证券存在债券承销业务内部控制不完善、个别项目尽 职调查不充分、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受托管理履职不足;个别资产证券化项目存续期管理不到 位、信息披露不到位等问题,对其出具警示函。 2023年2月,上交所直指川财证券在公司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对其书面警示,违 规情形包括债券承销业务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对"20碧海01""20碧海02"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内核意 见跟踪落实不到位,受托管理履职不足;在"迁安热02""迁安热03""迁安热04"及迁安热次资产证券化项 目中,存续期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到位。上交所指出,上述违规行为已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