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核查意见
交易方案调整内容 - 交易对方减少1名 从原海南聚芯等13名交易对方调整为12名 剔除孟宪威 [1] - 标的资产持股比例从100%降至99.64% [1] - 交易价格从144,304.25万元调减至143,790.84万元 减少513.41万元 [1] 调整合规性依据 - 减少交易对象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适用意见第15号规定 剔除对象及其持有标的资产份额未突破20%比例限制 [2] - 标的资产变更同时满足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四项指标变动均未超过20% 且不影响生产经营完整性 [2] - 调减配套募集资金依法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2] 决策程序执行 - 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方案 [3] - 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置审议并发表同意意见 [3] - 独立财务顾问中泰证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确认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