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立法支持民营经济在自贸港大显身手
上海证券报·2025-08-14 01:48
海南自贸港民营经济新规核心内容 立法背景与定位 - 采用"小切口"立法形式 共二十九条 不分章节 为全国首部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 [1] - 专门为海南民营企业应对封关机遇与开放挑战提供法治保障 [1] 公平竞争保障机制 - 明确规定平等准入原则 包括生产要素使用 公共服务资源获取 自贸港政策适用等 [1] - 细化禁止性条款 包括不得设置准入障碍 不得在公共资源交易中排斥民营主体 [1] 自贸港政策赋能方向 - 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四大主导产业及重点项目建设 覆盖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领域 [1] - 保障民营企业平等享受所得税优惠 "零关税" 加工增值货物内销免税等政策红利 [1] - 鼓励加大研发投入 重点发展种业 深海 商业航天 数字经济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1] 金融支持体系构建 融资渠道创新 - 要求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 推广应收账款 仓单 股权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2] - 明确金融机构须平等对待民营主体 禁止设置歧视性授信条件等五种行为 [2] 融资便利化措施 - 计划拓宽融资渠道 提升首贷拓展力度 引导信贷资源向民营经济倾斜 [2] - 推动扩大抵质押物范围 支持通过股票 债券 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直接融资 [2] 政策落地实施路径 - 海南省发改委将重点推进市场准入 政企沟通 配套政策三方面工作 [3] - 当前正落实首批22条放宽准入措施 研究制定第二批特别措施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