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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
经济日报·2025-08-14 06:07

医疗广告监管新规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医疗广告认定指南》,明确医疗广告发布主体仅限于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旨在防止违法广告误导群众[1] - 近年来"互联网+医疗"快速发展导致医疗广告与医疗信息、健康科普界限模糊,部分经营者假借科普名义发布虚假广告,虚构"名院""名医"吸引患者[1] 执法行动与成效 - 2025年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医疗广告违法案件1666件,罚没金额达1278万元[1] - 曝光3批次30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医疗美容、医疗器械等行业,形成震慑效应[1] 监管指南核心内容 - 严格限定医疗广告发布主体,禁止非医疗机构及个人发布医疗广告[2] - 明确区分医疗信息公示、健康科普与变相广告的具体情形,打击借科普名义的违法行为[2] - 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卫生健康、中医药部门的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机制,构建常态化会商机制[2] 政策配套措施 - 出台《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后进一步制定《医疗广告认定指南》,提供更清晰的操作指引[1] -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协同推进联合执法,强化医疗机构广告宣传规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