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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弘科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弘科技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融资计划 - 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准 [1][6]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规定的特定投资者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等机构 [10]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的80% 认购股份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7][10] 法律合规性 - 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实质条件 [6][7][11] - 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一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8] - 公司最近三年无严重损害投资者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8][9] 公司经营与资产 -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营符合环保及产品质量标准 [13][20] - 截至2025年3月31日 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专利 注册商标等主要财产 权属清晰无纠纷 [16] - 公司在中国境内租赁22项房屋 租赁关系真实有效 [16] 财务与投资 - 公司持有财务性投资合计6,950.41万元 占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40% 未超30% [22] -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无新增财务性投资 公司不涉及类金融业务 [22][23]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无擅自改变用途情形 [21]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为光弘投资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唐建兴 [5][13] - 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同业竞争 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且履行合规程序 [15][16] - 公司组织机构健全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运作规范有效 [18][19] 风险管控 - 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案件 涉案金额未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标准 [21] -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未结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