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基本情况 -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南华瑞盈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 [1] - 会议投票表决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15日17:00,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 [2] - 通讯表决票需送达至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10层1003单元,联系人张艳梅,联系电话0571-26896595 [3] 会议审议事项 -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南华瑞盈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 [4] - 议案说明及基金合同主要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四《关于南华瑞盈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的说明》 [4] 权益登记与投票方式 - 权益登记日为2025年8月13日,登记在册的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大会 [5]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打印表决票 [6] - 个人投资者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加盖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7] - 表决票需在2025年9月15日17:00前送达指定地址,逾期无效 [8]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需要增加或调整投票方式并在规定媒介公告 [9] 授权机制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委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或其他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12] - 授权委托书可通过纸面方式获取,样本详见附件三 [13] - 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有效纸面授权时,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 [17] - 授权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15日16:30,以收到时间为准 [18] 计票与决议生效条件 - 计票由基金管理人授权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监督下进行,并由公证机关公证 [19] - 决议生效需满足: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权益登记日总份额的50%,且议案需经提交有效表决票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3] - 表决通过事项自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在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3] 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 原合同规定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时直接终止基金合同,现修改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并在6个月内召集持有人大会表决 [35][37] - 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由1.5亿元人民币变更为2.5亿元人民币 [40] -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 [40]
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南华瑞盈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