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普引流医疗服务属于变相广告 将受严格监管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8-14 18:08
医疗广告监管政策收紧 -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卫健委及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医疗广告认定指南》 明确医疗广告合法性定义并强化监管框架 [1] - 《认定指南》正式版对发布主体实施严格限定 规定仅依法设立的医疗机构可发布医疗广告 任何个人及未授权单位禁止发布 [2] - 正式版删除"健康科普宣传不构成广告"的豁免条款 明确附加医疗服务跳转链接或药品购买渠道的科普内容属于变相医疗广告 [2] 互联网平台监管强化 - 监管部门将互联网平台作为重点监管场景 通过《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及《认定指南》压实平台主体责任 [3] - 北京市创新运用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通过"广告业十一条"等政策加强数字广告合规指导 [3] 跨部门协同执法机制 - 建立市场监管、卫健、中医药及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四川省实现10部门行刑共治 上海市首创案件抄送机制累计移交610件案件 [5] - 卫健委对违法医疗机构实施执业扣分制度 满分机构暂缓校验 情节严重者吊销诊疗许可 形成行政监管闭环 [5] 分类监管与柔性执法 - 北京市推行医疗广告告知承诺制 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容错纠错机制 去年累计免罚案件89件 免罚金额达515万元 [5] 行业违法查处情况 - 上半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医疗广告违法案件1666件 处罚没收金额1278万元 涉及医美及医疗器械等行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