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187,16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7,166,857.6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09,370,061.13元 [1] -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441C000225号)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专户管理,并与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监管协议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基于企业级建模和实施工艺的金融业务系统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68,605.14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0,937.01万元 [2] - 因项目建设存在周期,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闲置 [3] 现金管理方案 - 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效益,实现保值增值 [3] - 投资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有效期12个月,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 - 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等),且需满足保本约定 [4] - 实施方式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授权人士决策,财务部门具体执行,到期资金归还募集账户 [4] - 公司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4] 资金使用影响 - 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且与项目实施计划无抵触 [4] - 通过现金管理可提高资金效率并获得投资收益,保障股东利益 [4] 审议程序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审议通过,认为程序合法合规且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 [5] - 董事会及监事会均审议通过,认为该决策符合监管规定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6][7] 保荐人核查意见 - 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投资行为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管理制度 [8] - 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8]
长亮科技: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