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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铝时代: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2025-08-14 22:16

交易结构 - 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东莞市宏联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 同时向不超过19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1] 重大资产重组认定 - 标的公司资产总额12.2亿元 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32.42亿元的37.63% 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2] - 标的公司资产净额12.2亿元 占上市公司资产净额15.45亿元的78.97% 超过50%阈值 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2] - 标的公司营业收入14.01亿元 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19.06亿元的73.50% 超过50%阈值 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2]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 控制权结构 - 交易前3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何峰 实际控制人为何峰及何妤 [3] -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控制权不发生变更 [3] -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3] 财务顾问意见 - 中信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交易性质进行核查 [1] - 确认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