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集团: 关于转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与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股权转让交易概述 - 公司与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并购框架协议 拟转让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和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100%股权 [1] - 协议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 到期后未签署延长协议但保留未来接触可能 [1] - 2025年重启交易协商 最终与中山公用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2] 交易对价结构 - 长青能源100%股权交易对价为14,973.19万元 长青热能100%股权交易对价为34,451.06万元 [2] - 总交易对价达49,424.25万元 分三期支付 [2] - 长青能源首期付款3,743.30万元(25%) 长青热能首期付款8,612.77万元(25%) [3][4] 付款进度安排 - 第一期转让款在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3][4] - 第二期转让款需满足政府批复、债务清偿等条件后支付 [3][4] - 第三期尾款为交易对价9% 在股权变更登记后6个月保证期结束后支付 [3][4] 最新收款进展 - 公司已于8月14日收到长青能源第一期转让款3,743.30万元 [3] - 公司已于8月13日收到长青热能第一期转让款8,612.77万元 [5] - 两笔首期付款合计12,356.07万元已到账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