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密集推出“好房子”建设地方细则
证券日报·2025-08-15 00:11
政策动向 - 盐城市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提出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 提供更多满足群众改善型需求的"好房子" [1] - 7月以来已有沈阳 成都 厦门等近十地推出"好房子"相关规范 [1] - 各地通过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 住房公积金贷款提额等方式支持"好房子"建设 [1] 标准制定特点 - 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已正式施行 多地坚持"安全 舒适 绿色 智慧"建设目标出台技术导则 [2] - 成都市要求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10% 禁止使用高污染高耗能建筑材料 [2] - 上海市明确住宅智能化系统需兼顾功能实用性 技术先进性等要求 [2] - 沈阳市立足北方严寒地区气候特点 制定特色化技术标准体系强化节能保温适寒性能 [3] - 厦门市根据多雨易涝气候特点提出建筑物防涝设计要求 [3] - 福建省规定首层门厅预留空气防潮除湿设备 北京市通过底层架空设计补充公共服务功能 [3] 支持措施 - 沈阳市允许高品质住宅项目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首付50% 余款1年内付清 [4] - 莆田市鼓励金融机构对"好房子"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并降低融资成本 [5] - 经认定的"好房子"项目可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按比例上浮 [5] - 配套政策包括规划用地支持 计容方式优化 金融财税支持等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