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组成与成员资格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3至5名成员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2] - 委员由董事长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2]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届满可连任 委员不再担任董事时自动失去资格 [2] 职责权限范围 - 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程序并进行遴选审核 [1] - 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1] - 制定审查薪酬决定机制 决策流程及支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 [1] - 向董事会提出股权激励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建议 [2] - 研究董事会对人员构成建议 提出薪酬计划方案 监督薪酬制度执行 [2] 提名与选聘程序 - 通过内部 控股企业及人才市场广泛搜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3] - 收集候选人职业 学历 工作经历 兼职等详细信息形成书面材料 [3] - 需征得被提名人同意后方可作为候选人选 [3] - 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并向董事会提交候选人建议及相关材料 [3] 薪酬决策机制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 [4]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负责草拟修订绩效考核标准并执行考核 [4] - 制定审查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最终由董事会核准 [4] 议事规则与会议制度 - 会议分定期和临时会议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4] - 定期会议需提前5天通知 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 [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4] - 表决方式采用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 [4][5]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可借助视频 电话等通讯方式 [5] - 会议记录需由出席委员签名 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 [5]
丰林集团: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