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缆: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审核意见 - 公司董事会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执行职务时无违法违规行为 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情况 [1] -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度规定 [1] - 半年度报告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责任声明 - 监事会成员胡伯惠 陈虹 邱斌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