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方案 - 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3,390,360,32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66,315,211.38元 [2]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 [1] - 差异化分红送转不适用 [2] 实施方法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证券营业部领取,未指定交易的由中登上海分公司暂管 [2] -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现金股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 扣税说明 - A股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1个月内全额征税,1个月至1年减按50%征税,税率20% [3] - A股居民企业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每股0.403元(税前) [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0.3627元 [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0.3627元 [4] - 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自行缴税,税前每股0.403元 [4] 相关日期与程序 - 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14日 [1][6] - 咨询方式为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7583666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