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无废细胞”建设指南
人民日报海外版·2025-08-15 10:20
政策发布 - 海南省多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无废细胞"建设指南(试行)》 明确建设对象、要求及程序等内容[1] - 指南旨在指导规范各类型"无废细胞"建设工作 深化全域"无废岛"建设[1] - 建设需践行"无废城市"理念 采取有效技术、工程和管理措施 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1] 建设范围与标准 - "无废细胞"包括工厂、园区等14类社会生产生活组成单元[1] - 建设单位需依法设立 近三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1] - 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必须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1] 核心目标 - 培育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社会单元[1] - 通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广实现固体废物综合治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