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威海水利工程集团收这地人社局罚单
齐鲁晚报·2025-08-15 10:3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威海水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12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苗广文 [1][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6] - 公司住所位于威海市渔港路38号 [2] - 公司资产总值从改制时不足100万元快速增长至过亿元,施工产值连续3年突破10亿元,年均上缴税金约6000万元 [5] - 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勘察、设计、施工等全部建设领域,施工能力在省内名列前茅 [5] - 公司辖设威海公司、济南公司、工程设计公司等二十余个分(子)公司,经营足迹遍及全国 [5] 行政处罚事件 -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天人社监罚决字(2025)第000008号 [1][2] - 违法行为类型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案” [1][2] - 具体违法事实为: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在浙江省某县一水库项目,实施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的行为 [2] - 处罚依据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 [2][3] - 处罚机关为浙江省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 处罚类别为罚款,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整(折合0.2万元) [2][3] - 公司需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处罚决定 [2][3] 企业信用信息 - 根据信用中国平台信息,公司当前有一条行政处罚记录 [2] - 该平台显示公司共有10条行政管理信息,其中包含8条行政许可(新标准)、1条行政许可(旧标准)及1条行政处罚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