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中交路建(广东)能源建设有限公司被罚
齐鲁晚报·2025-08-15 10:35

公司行政处罚事件 - 中交路建(广东)能源建设有限公司因在重庆云阳洞鹿风电项目施工中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反《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华中能源监管局处以罚款25000元 [1]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华中监能罚决字〔2025〕34号 [1] 公司基本信息 - 中交路建(广东)能源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7日,注册资本为1006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夏江南 [1] - 该公司是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 母公司概况 - 母公司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是中交集团旗下基建板块的核心企业,1999年在北京成立 [2] - 公司具备行业内最高等级资质和专业能力,总资产达1100亿元人民币 [2] - 公司年人均产值和人均创利在中交集团基建板块中名列前茅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