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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技术: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证券之星·2025-08-15 16:18

总则 -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依据《公司法》《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中央企业公司章程指引(试行)》《中央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国家能源集团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试行)》《公司章程》《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规定修订 [1]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接受董事会和有关监督机构的监督 [2] -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成员可兼任总经理 [3] - 董事会将部分决策事项有条件授予总经理以会议形式决策 遵循依法合规、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原则 确保决策质量与效率相统一 [4] 总经理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 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特定经济犯罪记录、破产企业负责人责任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等情形者不得担任总经理 该规定同时适用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5][6] - 控股股东单位除董事及监事外行政职务人员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 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6]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 连聘可连任 任期届满前可提出辞职 具体程序按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7][8] 总经理的职权和义务 - 总经理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拟订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投资计划与方案、债券发行计划、担保方案、融资方案、资产处置方案、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更方案、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基本管理制度、改革重组方案、提请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他人员聘任解聘、拟订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建立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议等 [9][10] - 总经理行使职权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或超越授权范围 需遵守董事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规定 维护出资人和公司利益 落实董事会决议 完成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11] - 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等经理层成员作为总经理助手分管日常工作 对向董事会提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12] - 总经理义务包括维护出资人和公司利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生产经营情况、接受董事会监督和评价、提供外部董事履职所需信息、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承担保守公司秘密义务等 [13] 总经理办公会议与总经理专题会议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 研究执行党委会及董事会决定 部署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决定董事会授权事项及总经理职权事项 [14] - 参会人员包括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等经理层成员 党委书记及董事长可列席 党委专职副书记及纪委书记可列席 总法律顾问应列席涉及法律议题 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可列席 [15] - 会议需经理层成员半数以上到会 决策前应听取党委书记及董事长意见 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会 [17][18] - 总经理专题会议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主持 协调解决日常经营具体事项 主持人提出解决方案或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 [19][20][21] - 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于会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总经理工作部形成并签发 总经理专题会议纪要于会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主办部门形成并由召集人或总经理签发 [22][23] 报告制度 - 总经理应在董事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工作 内容包括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授权事项执行情况、年度计划实施情况、重大投资项目进展、突发事件处理等 [25][26] - 总经理应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听取职工代表意见 [27] 附则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经董事会审议后生效 [28][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