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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在2025年8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 - 股东会通知于2025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载明会议召集人、时间、方式、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关键信息 [3] - 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现场会议在安徽省滁州市旭合科技办公楼召开,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系统分时段进行 [3] 股东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132人,代表股份113,326,5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1978%,其中现场出席8人(持股107,278,555股,占比28.5862%),网络投票124人(持股6,048,000股,占比1.6116%) [4] - 其他参会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部分通过视频接入 [4] 议案表决结果 - 第一项议案获98.2788%同意票(73,537,532股),反对1.6669%(1,247,300股),弃权0.0543%(40,600股),中小股东同意比例78.7054% [5][6] - 第二项议案获99.8346%同意票(113,139,155股),反对0.1287%(145,800股),弃权0.0367%(41,600股),中小股东同意比例96.9015% [6][7] - 第三项议案获99.8393%同意票(113,144,455股),反对0.1219%(138,200股),弃权0.0387%(43,900股),中小股东同意比例96.9891% [7][8] 法律程序合规性 - 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4][5] - 表决程序与结果经律师核查确认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获通过且无异议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