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安排概述 - 全资子公司吉视传媒信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省东北亚新媒体有限公司为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金额25,000万元人民币[1] - 反担保用于保障长春融资担保公司对公司发行公司债的担保债权实现 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1] -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2] 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 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26日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与公司无关联关系[2] - 截至2024年末资产总额未披露 资产负债率10.99% 2024年度营业收入32,665.32万元 净利润11,291.71万元[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总额725,181.34万元 负债总额79,349.12万元 净资产645,832.22万元 资产负债率10.94%[2] 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保证人为两家全资子公司 债务人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证人为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 -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利息 违约金 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2][3] - 反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1] 担保必要性分析 - 反担保安排为保障公司成功发行公司债 用于按期偿还金融性债务[3] - 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资信状况良好 具备较强偿债能力 风险可控[3] - 该安排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 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3] 董事会审议意见 - 董事会认为担保及反担保事项是为偿还金融性债务的融资需要 促进公司健康发展[3] - 公司对反担保对象的经营状况和资信有充分了解 能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3] - 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3] 担保历史数据 - 截至公告披露日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0,200万元 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3] - 对外担保额占2024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未披露[3] - 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情形 也未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担保[3]
吉视传媒: 吉视传媒关于全资子公司为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