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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科技: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

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 规划制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情况、可持续发展目标、股东意愿、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 [1] - 重点考量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及发展阶段等核心财务指标 [1] - 目标是通过制度安排确保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 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 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保持政策持续性与稳定性 [2] - 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兼顾股东整体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 [2] - 充分听取中小投资者和独立董事意见,制定合理分配方案 [2] 未来三年分红具体规划 利润分配形式 - 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方式,优先现金分红且原则上每年实施一次 [2]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上限不超过当期归母净利润 [2] 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 - 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2] - 最低现金分红比例:无重大支出时≥10%年度可分配利润,成熟期无重大支出时≥80%利润分配总额 [3] - 重大资金支出标准:12个月内累计投资≥总资产10%或≥5000万元人民币 [4] 股票股利条件 - 当董事会认为股本规模与实际经营不匹配时,可结合现金流状况提出股票股利预案 [4] 规划制定周期与决策机制 - 至少每三年审阅一次规划,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并动态调整 [4] - 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股东会,且须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 [5] - 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需专项说明用途并披露,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渠道 [5] 规划调整机制 - 因不可抗力或经营重大变化需调整政策时,须董事会论证后提交股东会三分之二表决通过 [6] - 调整事项需提供网络投票以保障公众投资者参与权 [6] 附则 - 规划执行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最高优先级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