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取消监事会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废止 [1] - 修订《公司章程》,删除涉及监事会的表述,将"股东大会"统一改为"股东会" [3][6] - 公司治理制度同步调整,包括修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管理制度 [2][15] 董事会职能强化 - 审计委员会需对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事项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 [24][30] - 独立董事职权扩大,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27][28] - 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高管 [24][29] 股东权利与利润分配 - 股东提案权门槛从持股3%降至1%,临时提案提交时间缩短至2日内处理 [12][13] - 现金分红条件明确:需实现盈利且审计无保留意见,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 [37][39] -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新增8项禁止条款,包括不得占用资金、违规担保等 [9] 高管责任与内部控制 - 董事勤勉义务明确要求"为最大利益尽合理注意",违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18][19] - 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汇报,需配合审计委员会工作并参与内控评价 [40] - 法定代表人责任条款细化,公司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4] 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 合并/分立决议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公告平台扩展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41][42] - 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 - 关联交易决策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回避表决程序标准化 [15][28]
德邦科技: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