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能: 中远海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稿)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概述 - 公司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1]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 [1]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等原则 [1]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2] - 违反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或公司内部制度导致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的需追究责任 [2] 责任追究处理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根据事件情节确定 [2] - 处理前需听取责任人陈述和申辩 [2] -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和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2]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3] - 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需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