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京蓝科技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纪律处分
公司违规行为 - 京蓝科技与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收购中科鼎实56.7152%股份,殷晓东等37名股东承诺中科鼎实2018年至2020年累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未实现需补偿 [2] - 中科鼎实在"苏化1号"项目中虚假投入成本,提前确认完工进度,虚增2020年收入16291.03万元(占营收14.06%)、成本9654.67万元(占营业成本4.3%)、利润总额6636.37万元(占利润总额绝对值2.67%)、净利润5770.75万元(占净利润绝对值2.27%) [3] 违规责任认定 - 京蓝科技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 [4] - 时任董事长杨仁贵、董事兼总裁郝鑫、副总裁殷晓东、财务负责人梁晋未勤勉尽责,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 [4] 纪律处分结果 - 深交所对京蓝科技及杨仁贵、郝鑫、殷晓东、梁晋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5] - 违规记录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5] 公司业务构成 - 2024年1-12月*ST京蓝营收构成: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占比91.41%,土壤修复运营服务占比8.41%,其他行业占比0.17%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