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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 传 媒: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十二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审查 -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确认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 拟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胜任岗位职责 [1] -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高管的情形 [1] 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名单 - 同意聘任刘晓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2] - 同意聘任郭献军先生、黎小平先生、曹洋先生、吴倩女士、方利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2] - 同意聘任吴倩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 - 相关任命议案将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