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星股份: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8月15日,授予数量为1,424万股,授予价格为3.21元/股,涉及激励对象79人 [1] - 激励对象包括核心管理、业务骨干及优秀高潜员工75人,获授1,104万股,占首次授予总量的60.52%,预留部分400万股占21.93% [8] - 首次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情形 [4][5] 激励计划调整与决策程序 - 原计划86名激励对象中有7人自愿放弃认购,调整后首次授予对象减至79人,授予数量由1,824万股调整为1,424万股 [9] - 调整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9][11] - 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出具无异议意见 [2][9][11] 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 - 限售期分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三阶段,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40% [6] - 额外限售条款规定,每批次解除限售后6个月内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股票 [7] - 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下新增股份同步限售 [6][7] 财务影响与合规性 - 股份支付费用预计在2025-2028年分期摊销,对净利润影响有限,但正向激励作用或显著提升业绩 [13][14] - 法律意见书确认授予程序合规,授予日、对象、数量及价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 [14]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调整及授予事项已获必要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