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交易性质核查 - 本次交易为中国神华通过发行A股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国家能源集团持有的煤炭、坑口煤电、煤制油煤制气煤化工等相关资产,并计划在A股募集配套资金 [1] - 交易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交易后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1]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因公司最近36个月内控制权未变更且交易后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资委 [1] 交易主体 - 交易买方为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卖方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 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对交易性质进行核查并出具意见 [1] 资产范围 - 标的资产涉及国家能源集团旗下的煤炭主业资产、坑口煤电资产及煤化工相关资产(包括煤制油、煤制气、煤化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