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 关于下属公司签订《仓库政策性拆迁货币化补偿协议》并收到补偿款的公告
仓库拆迁补偿协议 - 公司子公司金沙汇森公司因政府煤电项目建设需拆迁民爆物品储存仓库,与金沙县柳塘镇人民政府签订补偿协议并已收到全额补偿款3676万元 [1] - 补偿范围包含4个炸药库、3个雷管库、办公楼、停车场、公路及附属设施,存储能力为炸药2400吨、雷管40万发 [1][2] 补偿费用构成 - 补偿总额3676万元采用一次性包干方式,含新库建设费1994万元(原估算2346万元下浮15%)、土地费966万元(按12亩×80.5万元/亩计算)、员工过渡补助费716万元(12个月×59.7万元/月) [2] - 新库建设费涵盖全部前期支出,员工过渡补助费不因建设进度或市场变化调整 [2] 对公司影响 - 仓库迁建事项预计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 - 补偿款将用于异地重建符合国家标准的民爆物品储存设施,需满足GB50089-2018等安全设计规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