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易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核查,确认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 [1] - 激励对象范围不包括董事、监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亲属,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规定 [2]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至少10天,并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 [3] 激励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授予安排(授予数量、价格、归属条件等)未违反法律法规,且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 计划旨在建立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享机制,提升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 [3] 实施条件排除情形 - 公司最近36个月无违规利润分配记录,且未被出具否定意见的财务报告或内控审计报告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受行政处罚,无《公司法》规定的任职限制情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