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确保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1] - 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包括诚实信用、三公原则、关联方回避表决、不损害公司利益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1][2] 关联人与关联关系界定 - 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组织及关联自然人,涵盖控股股东、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密切家庭成员等 [2][3] - 关联法人认定标准包括直接/间接控制关系、共同受控于同一主体及存在特殊利益倾斜情形 [2][3] - 需动态更新关联人名单,董事/大股东等有义务及时报送关联关系说明 [4] 关联交易事项范围 - 关联交易涵盖21类事项,包括资产买卖、投融资、担保租赁、研发转让、共同投资等资源转移行为 [4][5] - 日常经营类交易如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存贷款等需单独分类管理 [5][11] 关联交易定价机制 - 定价优先采用国家定价或市场价格,次选成本加成法,最后采用协议定价 [4][5] - 协议需明确定价依据,若价格偏离市场价或账面值超限需披露差异原因及公允性分析 [5][6] 决策与披露程序 - 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 [6] - 重大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且表决权不计入总数 [6][8][9] - 日常关联交易可按年度预计金额审批,超预计部分需补充审议 [11][12] 特殊交易规范 - 禁止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关联参股公司除外),担保需反担保且需2/3非关联董事通过 [8][10] - 委托理财等高频交易可设额度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且任一节点不超额度 [10][11]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内容需包括交易对方、标的、关联关系、协议条款、定价依据及中介意见 [13][14] - 豁免披露情形包括承销债券、现金认购股票及按市场条件向关联自然人提供服务等 [12] 监督与责任机制 - 审计委员会需每半年检查关联交易,内审部门提交检查报告 [15] - 严禁控股股东通过关联交易侵占资产,董事会需及时采取法律措施追责 [14][15] - 业务部门/子公司未及时报告关联交易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5]
德龙汇能: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