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汇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公司治理结构 - 德龙汇能集团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过半数,委员由董事长、独立董事或董事会成员提名并经选举产生 [1][2] -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2] 职责权限 - 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3] - 董事会对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时需在决议中记载未采纳理由并披露 [3] - 董事薪酬计划需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董事会批准 [3] 议事规则 - 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下可豁免通知时限 [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 [4] - 委员可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但独立董事委员需委托其他独立董事 [4][5] - 会议记录需保存不少于10年,并通过书面形式报送董事会 [5] 其他规定 - 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承担 [5]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5][6]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