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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易微: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必易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6.23万股,发行价为55.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5,201.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123.7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077.79万元 [1] -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 [1][2] 募投项目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65,251.50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65,251.50万元 [2] - "必易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审议通过将其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 - 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必易微上海为"电源管理系列控制芯片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上海市为实施地点 [3] -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必易微上海实缴出资,并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的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不超过5年 [4] - 必易微上海可根据经营情况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公司将分批次拨付出资款和借款 [4] 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 必易微上海成立于2025年5月21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100%控股 [5] - 经营范围包括集成电路设计、电子产品销售、技术进出口等,注册地址为上海自贸区 [5] 募集资金管理 - 必易微上海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保荐人、商业银行签署四方监管协议,专户仅用于募投项目 [6] - 公司及必易微上海将严格按照监管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合法有效 [7] 审议程序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向必易微上海实缴出资和提供借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此举有利于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效率 [7] - 保荐人核查后认为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事项无异议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