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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职国际会计师所收监管函 审计大洋电机财报3宗违规

监管函核心内容 -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雁光、潘平平发出监管函,指出其在大洋电机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1][6] - 违规行为涉及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测试程序执行不到位,包括穿行测试和控制测试未有效执行 [1][6] - 对收入、存货、成本等关键科目的审计程序执行不足,包括收入确认、存货跌价准备、制造费用、应付账款、政府补助及其他应收款等环节 [1][6] - 函证、审计抽样及利用专家工作等程序存在缺陷,包括未调查回函不符事项、选样方法不当及未跟进IT专家发现的差异 [1][6] - 项目组内部质量控制及复核流程存在疏漏 [2][6] 违反的规则条款 - 天职国际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违反《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主体合规义务)、第12.1.2条(勤勉尽责要求)、第12.1.3条(质量控制体系)、第12.1.4条(文件真实性核查)及第12.3.3条(风险导向审计原则) [2][3][4][7] - 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雁光、潘平平因未勤勉尽责,单独违反第1.4条、第12.1.2条和第12.3.3条 [2][7] 监管要求 - 要求天职国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加强质量管理并提升审计执业质量 [2][7] - 强调需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审计工作,完善内部控制与复核机制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