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配方案 - 2024年度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2007元(含税),以总股本6,491,100,000股为基数,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276.38万元 [1] - 2024年度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134元(含税),全年合计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3141元(含税),全年总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3,885.45万元 [1] - 分配对象为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H股股东不适用本公告 [1][2] 实施安排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资金清算系统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可在证券营业部领取,未办理的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2] - 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3]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过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扣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个月至1年税负10%) [5]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为人民币0.18063元 [6] - 沪股通香港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为人民币0.18063元,符合税收协定条件的可申请退税 [6] - 其他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自行纳税,实际每股派发人民币0.2007元 [7] 其他信息 - 分配方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日期未明确披露 [1][4] - 差异化分红送转政策未实施 [4] - 咨询方式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532-82983087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