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第11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报量:回应临床真实需求
经济日报·2025-08-18 09:56

医疗机构该如何确定需求量?顾晓风介绍,在报量工作中,公立医疗机构需要综合考虑临床需求变化,足量 填报。无论是按名称还是按厂牌报量,原则上各品种的总报量不得低于2023年和2024年两年平均采购量的 80%。各品种2023年、2024年两年的平均采购量数据会导入系统,作为报量时的参考。 如何正确报量、精准报量,是医药机构在落实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中关注的重点。近日,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 品集采报量工作正式启动。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报量规则首次增设按厂牌报 量选项,满足公众多元化用药需求,并明确在集采协议量外医疗机构可自主采购非中选药品,避免"一刀 切"。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信息科科长顾晓风介绍,本次集采报量工作于8月6日至8月25日开展。按照《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各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均 需参加报量。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及其代管或实行统一采购药品的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都要按照政策规定参加报量。 为满足群众多元化用药需求,此次集采优化报量规则,增加自主按厂牌报量选项,既尊重临床用药选择,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