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锂电池”出口骗税上亿元!19人被判刑
第一财经·2025-08-18 17:18
案件概述 - 税务部门公布两起“新三样”领域涉税违法案件,均涉及锂电池行业[1][2] - 案件一为深圳市骗税团伙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金额达1.49亿元[1] - 案件二为宜春市企业违规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涉及金额668.22万元[2] 深圳市骗税案件细节 - 林嘉阳团伙在2019年至2022年间操控11家企业进行骗税[1] - 将不能退税的“铅酸蓄电池”伪报为可退税的“锂电池”出口[1] - 2023年8月被追缴退税款1.49亿元并处1倍罚款[1] - 2025年4月主犯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万元,其他18名涉案人员被判处三年至十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1] 宜春市违规优惠案件细节 - 江西南氏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在2021至2023年扩大研发人员范围[2] - 将非直接研发人员工资费用668.22万元纳入研发支出申报[2] - 被追缴税费及罚款共计571.9万元并加收滞纳金[2] 行业背景与政策影响 - 案件涉及“新三样”(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领域,为税务部门首次公开披露该领域违法案件[2] - 国家对“新三样”领域实施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以支持经营主体发展[2] - 少数主体在本身缴税较少情况下违规骗享优惠,违背政策初衷[2] - 违规行为破坏税收公平环境,助长低价低效无序竞争并加剧产能过剩[2] 专家观点与监管趋势 - 企业利用优惠政策偷骗税款使税收成本外部化,影响公平竞争并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3] - 税务部门将持续推进依法治税,严肃查处违法行为[3] - 确保税收优惠流向专注技术创新和品质提升的企业,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