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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瀚深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解除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法律意见书

一致行动人协议解除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 公司原一致行动人张跃和雷振明于2013年12月1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若意见分歧则以持股数量多的一方为准,持股数量相等时以张跃意见为准 [5][6] - 协议有效期至公司科创板上市后36个月届满,可自动延期3年 双方于2021年2月2日签订《补充协议》细化执行条款 [6] - 2025年8月18日协议到期后双方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双方持股不再合并计算,各自独立行使股东权利 [6][12] 实际控制权变更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合计持股58.98% 协议解除后,雷振明表决权比例从36.32%降至11.45%,张跃从36.32%降至24.87% [8][9] - 张跃作为第一大股东仍能通过24.87%表决权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其长期担任董事长,对公司战略、运营及人事具有决定性影响 [9][10] - 雷振明及其他主要股东出具承诺函,明确不谋求控制权、不协助他人获取控制权 [11] 法律认定结论 - 根据《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张跃通过可支配表决权及对公司经营的实际影响力,被认定为变更后唯一实际控制人 [7][11] - 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控制权变更具有法律效力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