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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照明: 阳光照明关于参与投资青岛睿利富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投资概况 - 阳光照明以自有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参与投资青岛睿利富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占基金总合伙份额的28.7908% [1][2] - 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 备案编码为SBAT55 [1][3] - 本次投资无需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2] 基金结构 - 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为5210万元人民币 计划引入18位投资者 [2] - 普通合伙人为武汉博睿智联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10万元 占比0.1919% [5] - 除阳光照明外 其他有限合伙人包括潘志荣(600万元/11.5163%)、钱智帆(500万元/9.5969%)等17名自然人投资者 [5]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未参与基金认购 [5] 投资策略 - 基金专注半导体全产业链投资 覆盖上游半导体、传感器、光电子及材料领域 [1][2] - 下游应用领域包括5G、物联网产业链、工业智能和低空经济等新基建产业 [1][2] - 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投后管理及估值定价 [6] 运营条款 - 基金存续期限为7年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可延长 [6] - 基金不得举借融资性债务或对外提供担保 [6] - 管理费按管理费基数的2%一次性支付 项目推荐服务费不超过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6% [8] 退出机制 - 投资资产需在解禁后尽快通过转让或卖出方式退出 [6] - 被投企业上市后 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非限售股出售时机 [7] - 有限合伙人在股票全部解禁后2年内可申请出售对应份额股票 [8] 收益分配 - 项目可分配收入按以下顺序分配:实缴出资额返还→8%优先回报→80%按实缴比例分给有限合伙人/20%分给普通合伙人 [9] - 亏损由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新加入有限合伙人不承担历史亏损 [9] 战略影响 - 投资是公司拓展产业布局的战略性探索 旨在通过专业机构获取中长期投资回报 [10] - 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