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Guangdong Fangyuan New Materials Group Co., Ltd [4] - 公司注册地址为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万兴路75号,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0,173,053元 [4] - 公司成立于2016年1月31日,由江门市芳源环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2] -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获证监会注册批准,首次公开发行8000万股,2021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50] - 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下召开 [52][5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119] - 公司设立党组织,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股份与资本结构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18] - 设立时发行2800万股普通股,截至章程发布时已发行股份总数为510,173,053股 [20][21] - 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19] - 公司可通过增发、配股、公积金转增等方式增加资本 [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基本权利 [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董事违法行为提起诉讼 [38] - 控股股东需保持独立性,不得占用公司资金或进行非公允关联交易 [43] - 公司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防范控股股东资金占用 [46] 重要业务规则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再生资源回收等 [15] - 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或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需经股东会批准 [49] - 交易金额超过总资产50%或市值50%的重大资产交易需股东会审议 [50] - 公司可为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不超过10%的股份 [25] 信息披露与合规 - 董事需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47]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内容包括出席股东情况、表决结果等 [99] - 公司聘请律师对股东会程序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24] - 董事离职后仍需履行三年保密义务 [109]
芳源股份: 芳源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