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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为13.75亿元,期限6年,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数量1375万张,募集资金总额13.7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3.59亿元 [2] - 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5日全部到位,并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 [2]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 公司于2025年5月9日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将剩余募集资金3.57亿元(含利息)用途变更为建设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 [3] - 变更后的资金通过向控股公司防城港中丝路新材料科技实缴出资的方式投入 [3]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公司及控股公司防城港公司已开设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符合上交所范本要求 [4] - 截至2025年6月24日/8月14日,专户余额分别为3.58亿元/0元,资金专项用于氧化铝项目建设 [6] - 专户资金支取超5000万元或累计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8] 三方监管协议核心条款 - 保荐机构可随时查询专户资料,银行需按月提供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7][8] - 银行未履行对账义务或配合调查时,公司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 [8] - 协议自三方签署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并销户后失效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