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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2025-08-19 03:43

融资租赁业务 -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总金额不超过870,810万元,其中丹东热电公司不超过70,810万元,丹东海风公司不超过800,000万元 [2] - 融资租赁方式包括直接融资租赁和直租融资租赁保理,租赁期限分别为6年和15年,综合融资成本均不高于2.78% [4][5][6] - 租赁设备包括热电联产项目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等设备以及海上风电项目的风力发电机等设备 [5][6] 一体化联营项目 - 项目包括热电联产与海上风电一体化建设,热电联产项目规模为1×66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200万千瓦 [34][35] - 项目总投资动态为2,288,051万元,其中热电联产330,057万元,海上风电1,957,994万元 [31] - 项目资本金合计490,615.9万元,热电联产99,017.1万元,海上风电391,598.8万元 [33] 公司治理 - 融资租赁业务和一体化联营项目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16] - 公司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 [2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9月3日召开,审议相关议案 [45][46]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丹东热电公司总资产348,721.45万元,净资产90,623.51万元,一季度净利润10,292.31万元 [39] - 丹东海风公司目前总资产和净资产均为0万元 [42] - 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 [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