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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老鼠仓”被罚60万元,案发时在职,公司回应:系个人行为
华夏时报·2025-08-19 07:45

核心事件 - 国寿安保基金前基金经理李丹因从事"老鼠仓"交易被天津证监局处以60万元罚款 [2][3] - 李丹在2022年3月22日至2024年2月8日期间控制"王某"证券账户从事与基金未公开信息相关的交易活动 趋同买入股票41只 趋同买入金额3311.97万元 但交易最终亏损 [3] - 李丹曾提出申辩意见 但天津证监局未予采纳 [4] 公司回应 - 国寿安保基金称李丹被罚事项系其个人行为 该员工数月前已从公司离职 [2][5] - 公司表示将持续推进合规文化建设 坚决维护持有人利益 [2][5] - 李丹在国寿安保基金期间曾管理7只产品 其中国寿安保核心产业任职回报率为-7.77% 年化回报-1% [5] 行业背景 - "老鼠仓"指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违反《基金法》第二十条规定 [6] - 根据《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违法行为可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 无违法所得或不足100万元时处10-100万元罚款 [6] - 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打击"老鼠仓"行为 2024年5月有券商员工因趋同交易获利213万元被罚没420万元 2024年1月有资管公司投资经理因非法获利逾2000万元被罚没6400万元并遭10年市场禁入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