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黄金全资孙公司环境违法被罚 称已核实确有其事
行政处罚事件 - 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固体废物委托处置法定责任被丹东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 [1] - 公司委托的五家处置方中,丹东碧丹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丹东垚鑫综合养殖有限公司不具备处置尾矿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 [1] - 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对受托方资质进行审查核实 [1][2] 处罚内容 -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 - 对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288,000元 [3] 公司背景 - 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为赤峰黄金(600988 SH)全资子公司吉隆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3] - 赤峰黄金已确认子公司收到罚单,正在拟定调整方案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