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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易联众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公司违规行为 - 公司未及时披露2020年4月26日签署的《股东协议》中关于对上海云鑫取得的民生科技股权承担回购义务的条款 [1] - 公司在2020年4月29日和2022年10月31日发布的公告中均未包含上述回购条款 [1] - 直至2025年8月18日才在相关公告中披露回购条款 [1] 监管处罚措施 - 公司及董事长吴梁斌、张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1][2] - 相关情况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 协议签署情况 - 2020年4月26日公司与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易联众民生(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及股权购买协议》及《股东协议》 [1] - 协议约定在未实现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对上海云鑫取得的民生科技股权承担回购义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