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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优化个税15%优惠政策:每年实际居住不得小于90天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8-19 19:22

政策核心内容 - 海南省优化并延续个人所得税15%优惠政策 对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紧缺人才 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政策有效期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1][1] - 新《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参照新办法执行 [4] 享惠条件优化 - 享受优惠需满足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满183天 但合理的离岛出差、休假、学习培训天数可计入居住天数 [2] - 在满足累计居住183天的基本要求下 明确实际在海南居住天数不得少于90天 [2][3] - 享受优惠的人才需属于海南省认定的人才 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2] 行业范围与政策导向 - 新办法将享受优惠的特定行业范围从“航空、航运、海洋油气勘探”优化为“航空航天、航运、海洋油气勘探” 旨在支持海南航天产业发展需求 [3] - 政策优化考虑海南岛屿经济的局限性 支持企业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谋求发展 适应全岛封关运作后外向型经济拓展的需求 [3] 风险防控与监管要求 - 新办法强化风险防控 要求享受优惠政策的人才所属企业或单位必须在海南实质性运营 且业务发展与享惠情况相匹配 [4] - 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 高端紧缺人才的离岛情况需在所属企业或单位进行个人申报和公示 税务等部门将通过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