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优化个税15%优惠政策:每年实际居住不得小于90天
21世纪经济报道·2025-08-19 19:22
8月19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优化原有个人所得税15%优惠政策,以吸引更多人才参与海南自贸港 建设。 个人所得税15%优惠政策是海南自贸港核心政策之一。自2020年6月以来,海南结合实际推动实施并优 化完善这一核心政策,并与其他优惠政策形成合力,吸引人才和资源向海南集聚。 2025年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25〕4号),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紧缺人才实行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 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12月31日。 根据《管理办法》,对在海南自贸港工作并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其个人所得税 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享受优惠政策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累计居住满183天,合理的离岛出差、休 假、学习培训天数可计入在海南自贸港居住天数,但实际居住天数不得少于90天。属于海南省各级具有 人才认定权限的部门单位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贸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