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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中京电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多情形需股东会批准

核心观点 -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维护投资者利益 控制资产运营风险 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1][2] 制度适用范围 - 对外担保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他人提供的多种担保事宜 公司为自身债务担保不适用此制度 [1] - 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比照执行 需报控股公司核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 -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 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1] 管理架构与职责分工 - 实行多层审核监督制度 财务部负责审核及日常管理 [1]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合规性复核与信息披露 [1] - 审计部负责监督检查 [1] 担保对象资格 - 公司可为符合一定条件的法人提供担保 [1] - 特殊情况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也可为其他法人担保 [1] 审查批准流程 - 财务部需对申请担保单位资信状况调查评估 [1] - 存在多种不良情形或资料不充分的不得提供担保 [1] - 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 且需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及时披露 [1] - 涉及关联担保有特殊规定 [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需经股东会批准 [1] 合同签署与风险管理 - 担保合同订立需批准后由董事长或授权代表签署 重要合同可征询法律顾问意见 [2] - 财务部负责担保风险管理事务 经办责任人需关注被担保单位情况 [2] - 被担保单位不能履约时公司将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 [2] 监督与责任机制 - 明确相关责任人违反规定的责任与处罚 [2] -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对薄弱环节及时纠正完善 [2] 生效与修订机制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 - 董事会可根据规定修改并解释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