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增3种情形,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每日经济新闻·2025-08-19 21:52

政策调整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5部门发布《关于领取个人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自9月1日起实施 新增3种领取情形[1] - 新增情形包括:12个月内医保目录内自付医疗费用超过本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允许重疾患者提前动用养老金账户资金[1] - 新增情形包括: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达12个月或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形成失业"双保险"和低保群体支持机制[2] - 新增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及社保经办机构两类申请渠道[2] 制度优化 - 政策提高制度灵活性与精准性 将养老储备扩展为"养老+医疗"双重保障 通过系统直连实现线上申请与自动核验[2] - 允许失业人员提前领取与失业保险形成互补 为新业态从业人员及灵活就业群体提供风险缓冲[2] - 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外 其他情形领取后仍可继续缴存 需重新达到条件才能再次领取[3] - 新增领取情形旨在提高居民购买热情 解决居民认为可选渠道过窄、免税力度不足和限制财富流动等问题[3] 市场发展 - 个人养老金制度2022年11月部分城市试点 2024年底推广至全国 基金数量达297只较一季度增加9只[4] - 截至二季度末个人养老金基金总规模124.72亿元 较一季度增长超8% 产品扩容效应显著[4] - 2024年底纳入的指数基金等新品种一季度规模增长超200% 部分产品单季度增幅逾400%[4] - 约九成基金产品实现正收益 平均净值与权益类产品季度回报呈现赚钱效应 投资回报率高于主要发达国家[4] 行业挑战 - 存在"开户热、缴存冷"结构性矛盾 开户人数快速增加但人均年缴费额远低于政策上限[5] - 税收优惠政策对中低收入群体吸引力有限 1.2万元税前扣除额度门槛偏高 产品供给同质化缺乏分层设计[5] - 个人养老金规模占GDP比重仅约0.1% 远低于美国个人退休账户30%以上的水平[5] - 产品目录已扩充至储蓄、基金、保险等1000余款 引入AI投顾等创新模式 2024年总规模有望突破200亿元[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