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核心要点 基金设立与资金来源 - 运营基金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将与其他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 [1] - 基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其中运营基金出资不超过25%,管理人出资不低于2% [4] - 受托管理机构为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政府出资资金的存续管理 [3] 投资方向与领域 - 重点投向杭州市重点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专利密集型产业 [1][3] - 具体领域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人工智能等高价值专利培育 [1][3] - 鼓励支持高校专利转化对接,推动专利向重点产业加速转化 [7] 管理机构与申请条件 - 运营管理机构可提取0.8%/年的管理费 [4] - 申请机构需实缴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投资机构)或500万元(管理机构) [6] - 需具备3名以上3年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3个以上成功投资案例 [6] -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需实缴资本不低于50万元,有2名以上运营经验的管理人员 [7] 运作与退出机制 - 投资基金存续期限不超过8年,可通过清算、回购、转让等方式退出 [4][8] - 首次出资4年内转让按原始金额,4-8年转让按原始金额加利息 [11] - 出现特定情况时运营基金可单方面退出,如6个月内未完成设立或1年未开展业务 [10] 监管与报告要求 - 投资基金需委托成立5年以上的全国性商业银行进行托管 [12] - 托管机构需每季度报送托管报告,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 [13] - 管理人需每半年提交运行报告和会计报表,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提交审计报告 [13] 投资限制 - 禁止从事担保、抵押、房地产、股票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 [13] - 不得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或资金拆借、捐赠等 [13] - 单个企业投资额不超过基金认缴总额的20%,且被投企业需拥有5项以上有效专利 [7]
杭州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
搜狐财经·2025-08-20 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