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政府方科学优化PPP存量项目 推动实现降本增效
上海证券报·2025-08-20 19:02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发布《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的指导意见》旨在规范PPP存量项目建设和运营 提升项目运行质量效益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1] 项目履约与付费管理 - 地方政府对已运营项目需按合同依法履约 将政府支出责任纳入预算管理 [2] - 必须按绩效结果及时付费 不得以拖延竣工验收或延迟绩效评价等方式拖欠付费 [2] - 经认定涉及拖欠企业账款的 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妥善解决 [2] 项目运营与收入监管 - 行业主管部门需落实监管责任 指导项目实施机构严格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 加强结果应用并与政府付费挂钩 [2] - 对收费项目需加强收入管理 探索挖掘收入潜力以实现可持续运营 [2] - 对应收费暂未收费的项目 地方政府可在充分论证履行必要程序后实施收费 [2] 项目优化与成本控制 - 鼓励社会资本方 金融机构 政府方平等沟通 优化项目实施内容 合作期限 融资利率等要素以降低运营成本 [3] - 社会资本方可通过创新运营模式 引入先进技术 改进管理手段等方式提高运营专业化水平并压减成本 [3] - 鼓励金融机构与社会资本方平等协商 采取调整还款计划 降低利率 展期等方式优化融资结构 [3] - 政府方可与社会资本方协商调整投资回报率 资金折现率等指标 适当延长合作期限以平滑财政支出 [3] 项目移交与验收标准 - 行业主管部门和实施机构需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对项目建设运营情况进行验收 [3] - 对符合移交标准的项目 实施机构需及时接管并做好资产评估 登记入账等后续管理工作 [3] - 对不符合移交标准的项目 社会资本方需及时整改 [3]